📍 南京市
民生类-民生类-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

2022/03/08 2.0w 阅读 258 点赞

办理事项:单位录用在本市未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职工,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银行网点、网上办事大厅(www.njgjj.com)。

办理要件:

1.《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或其他录用文件原件;(参保信息可查询的无需提供)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单位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或提供要件资料到服务网点为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