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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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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军: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第二场新闻发布会。规范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对于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维护驾驶员合法权益、促进网约车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南京先后启动全市网约车非合规攻坚行动、系统性修订网约车管理政策,持续推动行业从“规范有序”向“高质量发展”迈进。为进一步规范网约车运营服务及其相关管理活动,近期,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着力构建全链条、全周期、精细化的网约车治理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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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军: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宗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缪玮,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副书记、总队长刘向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巡视员郁永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晖,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帅小平,共同为大家介绍《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系统解读我市网约车行业“框架性规范+精细化治理”的完整制度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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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军:首先,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宗仁介绍《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编制背景、核心思路、主要内容及实施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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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宗仁: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由我为大家解读由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今年2月,新修订的《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确立了顶层设计和核心框架。此次出台的《细则》,是《办法》的配套操作指南和落地执行手册,两者共同构建起我市网约车行业“框架性规范+精细化治理”的完整制度体系。下面,我从出台背景、核心亮点、落地安排三个方面,就《细则》相关规定进行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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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宗仁:一、出台背景。近年来,我市网约车行业稳步发展,现有持证网约车平台企业26家、聚合平台6家,合规运营车辆近5.5万辆,持证从业人员约16.5万人,日均运营订单62余万单,在完善城市出行配套、便民通勤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今年2月实施的《办法》,围绕“强化司机权益保护、规范平台经营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提升部门监管效能”四大重点,实施取消驾驶员户籍准入限制、划定平台法定责任、搭建全链条行业监管体系等改革举措,推动行业从规范化运营转向高质量发展。受立法体例约束,《办法》没有对许可办理流程、市场主体权责、行政执法裁量等实操细则作出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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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宗仁:为落实国家、省市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相关政策要求,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联合市委社工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公安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等七部门启动《细则》编制工作。编制全程立足南京本地行业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历经多轮实地走访调研、三轮跨部门会商研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吸纳网约车驾驶员、平台企业、车辆租赁企业、市民乘客多方诉求;同步完成公平竞争审查、政策一致性评估、廉政及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最终完成多部门联合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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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6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宗仁:二、核心亮点:《细则》制定秉持“细化落地、精准监管、权益优先、协同共治”原则,全面承接《办法》确立的行业高质量发展顶层设计,将《办法》中的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监督、可考核的具体规则,重点在六个方面实现制度深化与创新突破:(一)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从“制度框架”到“刚性执行”。《办法》明确驾驶员权益顶层保障方向:取消户籍限制、放宽从业准入,保障公平就业;按用工情形分类明确社保保障,强化职业伤害保障;规范劳动计酬规则,由工会等协商确定并公布;保障自由接单权,禁止服务计分与派单挂钩,公开抽成上限并明细订单收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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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7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宗仁:《细则》通过第三十四条至第四十条,把权益条款落地为标准化执行细则,搭建全方位驾驶员权益保护体系。一是明确用工分类管理要求(第三十四条),平台结合实际用工管理模式,对构成劳动关系的驾驶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用工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清晰界定双方权责边界。二是落实职业伤害保障执行细则(第三十六条),纳入新业态职业伤害试点的平台企业,必须做到“每单必保、每人必保”,驾驶员跨多个平台注册接单的,各平台均应当为其参加职业伤害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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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宗仁:三是提升驾驶员维护自身权益的话语权(第四十条),依托工会推进驾驶员群体与平台集体对话,围绕抽成比例、薪酬标准、奖惩制度协商恳谈;要求平台设立驾驶员内部申诉渠道,驾驶员遭遇不合理罚款、扣分可向交通主管部门投诉,切实保障驾驶员知情权、参与权与话语权。四是强化驾驶员身心健康关怀(第三十九条),平台常态化开展驾驶员身心健康管理,鼓励定期体检与心理测评;合理确定驾驶时长和劳动强度,日间连续驾车超4小时、夜间连续驾车超2小时,须保障不少于20分钟停车休息,防范疲劳驾驶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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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宗仁:(二)创新运力动态调控:从“建章立制”到“科学精准”。《办法》确立网约车运力规模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综合城市人口、经济水平、城市交通状况、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运行数据,合理把握网约车市场运力规模。《细则》通过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将调控规则指标化、动态化。一是定期向社会公布网约车市场运行情况(第十四条),常态化公示平台数量、合规车辆、从业人员规模等行业数据,提升市场透明度。二是设立暂停新增运力和恢复运力发展的“开关阀”(第十五条),主管部门按月监测合规网约车日均订单波动、单车日均接单量、巡游出租车里程利用率三项核心指标,根据数据变化灵活启停新增运力审批。三是科学引导从业者理性评估市场风险(第十六条),主管部门定期发布行业运行分析报告与风险预警,依托运力、订单、驾驶员收入、工作强度等大数据,帮助从业者理性研判入行风险,实现运力与出行需求动态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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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2026/06/04 8.5k 阅读 118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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